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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娘,我没事,躺一会就好了,倒是爹他怎么样了?好点了吗?陆修远努力忽略掉胃部的不适询问道。

  原身上山之前,他爹有好几次意识不清醒,等后来恢复了,发现自己右腿断了,以后就算治好,也成了拖累家庭的废人,更是活的念头都没了,精神一直很差。自己既然占了人家的身体,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  你爹现在已经好多了,腿上的肿也下去了,之前怕他担心,就没把你的事情告诉他,等见面了别说漏嘴啊。张氏看他精神还可以,便轻轻把他扶着坐起来,示意儿媳把药端过来,然后自己用勺子搅了搅,吹了几下,就要给他喂药。

  陆修远实际年龄也老大不小了,哪里好意思让长辈这样照顾,他连忙伸出手,把药碗接过来一饮而尽,喝了点热的,胃里也不像之前那么难受了。

  张氏看他这样子,彻底放下了心,有空再让许大夫开一贴这个药,吃了就好了。

  娘,我已经好了,以后不要再买药吃了。陆修远想到现在的家庭情况,还是减少一些不必要开支吧。

  你这次可把娘吓坏了,还再喝几次巩固巩固吧,多亏许大夫心地善良,开的药没怎么收费不说,疗效比黄大夫开的药还更有效果。停顿片刻,张氏交代道:等你病好了,到镇上的时候可一定要去平安堂好好谢谢人家许大夫。

  陆修远点了点头,表示知道了。

  刚才那碗汤药,对陆修远来说很熟悉,就是现代常用的麻黄汤,主治外感风寒表实证,药物组成也简单,是不怎么贵,但他现在已经醒来,也就没必要再花钱买药了。

  更何况,他们家现在已经穷的叮当响了。

  真的不用再买药了,还是省些钱给爹看腿吧,娘你也不用陪我了,多陪我爹说说话吧。陆修远催促道。

  看到陆修远这副样子,张氏心总算放回到肚子,脸上露出了笑意,伸出手指戳了戳他脑袋。醒来就想着你爹,娘这才过来多久。

  陆修远也跟着笑了笑,其实是他身体太虚弱,哪怕有原主的记忆,他现在也提不起精神来应付他们,万一被看出什么就不好了,不过待看到张氏左手腕后,笑容停顿了片刻。

  他记得张氏左手腕本应戴着一个银手镯,那是她的嫁妆,也是她唯一的首饰,平日里一直很爱惜,没事的时候,最爱坐在院子里晒太阳,拿软布把它擦的锃亮。

  原主上山之前,她还挥手让他路上小心,朝阳下银镯闪闪发着光,它是原主关于母亲的记忆中最耀眼的存在,现在这个手镯没有了,不难想象它的去处,看着张氏空荡荡的左手腕,还有鬓角的白发,陆修远的内心五味杂陈。

  不知是不是受原主的影响,浓重的愧疚感压得他透不过气,不过他现在既然用了陆修远的身体,肯定要替他照顾好家人,想到家里现在的经济条件,当务之急,还是赶紧养好身体,然后再努力赚钱,以后该有的都会有的。

  第2章

  陆修远正想着以后的计划,思绪被敲门声打断,抬眼望去,见小莲顶着一张花猫脸,迈着小短腿小跑进来。

  奶奶,娘,小叔的饭已经热好了,太烫了,你们自己过来端哈,我现在要去给爷爷帮忙了~说完,又急匆匆的冲了出去。

  记忆中小莲好像是个上蹿下跳到处玩耍的女孩子,现在怎么这么勤快了,陆修远感觉有点对不上号,他母亲张氏也是一脸惊讶,忙转头看向他大嫂:秀兰啊,小莲还小呢,站起来都没灶台高,你下次跟她说咱家现在还不用她帮忙烧火,太不安全了。

  他大嫂秀兰也没想到女儿会突然变化这么大,无措的搓了搓手,娘,这丫头从小就敏感,估计这两天听了花儿家不少闲话才这样的,我先过去厨房看看,等晚上再跟她说说。

  张氏闻言叹了口气,算了,我去厨房吧,你先好好哄哄孩子,估计是被吓着了,咱家现在虽然也穷,但也绝不会干出这种事来。

  哎。大嫂应了声,捡起地上的碗,俩人一起关门出去了。

  小花的事原主并不怎么了解,只知道是隔壁三婶的女儿,为了给她哥娶媳妇,被卖去大户人家当丫鬟,后来得了里面主子青眼,便时常能带一些碎银子,还有主家不要的水果回来贴补家里。

  她三婶一家平时在村里,属于特别安分老实的人家,那段时间都是挺直了腰背走路,见到谁都会说她这女儿多么多么孝顺,现在听他娘说话的语气,估计是这个小花出什么事了。

  不过这毕竟是别人的事,他自己家现在都自顾不暇了,哪有功夫去关心别人,陆修远正在内心想着,没多久,就见张氏端了一大汤碗粥进来了。

  二郎,你这刚醒,不能吃太硬的,先喝点米粥养养胃吧。

  刚出锅的热粥,煮的很黏稠,闻起来香气扑鼻,他的肚子已经开始叫了,饿了这么久,乍一闻到香味,口水都要泛滥了。

  他看张氏坐在一边开始吹粥,连忙开口道:娘,你不用管我,我自己可以的,你先去屋里吃饭吧。饭凉了就不好了。

  陆修远不想被喂饭,就只能让张氏把粥放在旁边桌子上,等凉一凉,自己再喝。

  那娘先回屋看看你爹,你吃完赶紧再睡一会,好好休息,碗放一边就行,晚一会我过来收。张氏说完,把碗放在床边的凳子上,便关门出去了。

  终于房间只剩下他一人,忍不住深呼了一口气,刚才太紧张没感觉到什么,现在一放松下来,不单头觉得有点晕,太阳穴更是一突突跳的疼,看来一下子处理那么多信息对大脑还是有些负担的。

  他清理了下嗓子,端过旁边的粥,一边小口的喝,一边在内心规划着以后的日常,暖暖的一碗热粥下肚,手脚开始发热,整个身子舒坦极了,就连头痛都缓解了不少。

  陆修远忍不住打了个哈欠,身体往下缩了缩,开始闭目养神,原主身体太弱了,需要好好养一养。

  这一睡,就睡到了第二天早上。

  陆修远是被自己咳醒的,意识还没清醒就感到嗓子一阵发痒,咳了两声直接闭眼坐了起来,手指屈曲,手背隆起呈空心状,对着自己胸口规律的一阵猛拍。

  拍了一会,咳嗽才渐渐缓解,他睁眼看到面前这简陋的房间,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,直到肚子发出抗议的意见,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在现代了。

  微微叹了口气,趁着清晨记忆力好,在脑海又把原主的回忆重新详细的捋一捋,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,陆修远面色也变得有些古怪,因为他在回忆中发现一个奇特的事情,这里除了男女之分,竟然还有第三种性别!

  男子样貌,眉间一点朱砂,弱柳扶腰之姿,称作哥儿,虽为男性却能生子,只不过因为受孕率不高,地位要比能传宗接代的女子要低一点,也正因如此,哥儿现在也是越来越稀少,这还真是一个奇特的世界。

  关于哥儿的消息,原主只是在书中看过,现实并没有见过,只能做一个参考,陆修远偷偷在内心记下这些特点后,确定没有其他什么遗漏之处,这才起身来到隔间原主之前写字读书的地方。

  那不过是拿木板在房间做的一个小隔间,狭小的空间里,靠墙摆放着一个书架,上面满满都是一叠叠草纸拼成的小册子,原主记忆力很好,过目不忘。这些都是他之前读书时,默下来的内容,被他用最便宜的草纸,装订成册,准备以后送给小莲开蒙用的,只是现在原主已经没机会亲自给她了。

  清扫了一下架子上的灰尘,陆修远看向旁边破旧的小四方桌,摊开在最上面的那本书,记载着一些药草药方,书名叫山人杂记,这就是令原主上山的罪魁祸首。

  他把书收了起来,桌子整理干净,从旁边找出了笔墨纸砚,闭目沉思片刻,提笔在纸上开始默写千字文,他没有刻意控制自己的手,全凭本能在写字。

  写了差不多两遍,陆修远就大概熟悉了原主常用的几个字体,他看着纸上的清秀字迹,满意的点了点头,他现在写的跟原主已经十分像了,这样以后碰到要动笔的情况,也不会被别人发现马脚了。

  他之所以能熟悉的这么快,多亏了原主苦练数年才有的成果,下笔的角度,力度,早就深刻的刻在肌肉记忆中,他只要放松,想着要写什么字,便出来了。